在今天于浙江省义乌市召开的第三届工商行政管理创新发展高层研讨会上,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作主旨演讲指出,将进一步推进“先照后证”的落实,协同有关部门继续加快清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同时探索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最大程度地实现便利化,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要突出信用在市场监管中的基础性作用,牢固树立信用意识,创新信用监管方式,强化信用约束机制。”张茅表示,面对日新月异的改革形势,工商机关将坚持以监管促信用,以信用强监管,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水平,努力营造良好环境。
“要坚持宽进严管结合,更多释放改革红利。”张茅说,工商机关将实行放管扶“三轮驱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市场正常秩序、扶持市场新生力量,实现三位一体、动态平衡,“把该放的放开,把该管的管好,把该扶持的扶持好。”
“要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努力营造良好环境。”张茅说,工商机关将推进市场准入制度改革,促进充分竞争;将建立统一的竞争规则,维护公平竞争;将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有序竞争。
“还要促进企业诚信自律,积极推进社会共治。”张茅强调,工商机关将把工作重心更多地放在事中事后监管和市场行为监管上,努力构建以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模式。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使信用成为企业提升竞争能力的“金刚钻”,识别交易风险的“放大镜”,实现长远发展的“启明星”。进一步强化协调监管,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促进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推动完善监管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建立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形成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市场监管中的作用,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相结合的社会共治新机制。
今年以来,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扎实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迈出了重要步伐,企业信用建设打下坚实基础。对此,张茅指出,在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必须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要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政府部门“法定职责必须为”。
张茅指出,市场监管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新市场监管模式的有效途径,主要体现在市场监管科学化、法治化、社会化、信息化四个方面。他要求,适应全面深化改革新形势,工商机关必须不断提升市场监管能力现代化水平。要主动适应现代科技进步潮流,努力把握市场监管规律,树立科学监管理念,构建新型监管模式,研究符合我国现阶段市场运行特点的监管机制,使宽进与严管统筹推进,放活与管好同步到位,实现市场监管科学化。要坚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先行、依法推进,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建立与改革相适应的市场监管规则和办法,严格依法行政,实现市场监管法治化。要充分发挥企业的自治功能,行业协会商会的自律作用,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公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推进社会共治,实现市场监管社会化。要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促进技术与业务的深度融合,挖掘工商数据信息的巨大价值,破解监管难题,服务改革发展,实现市场监管信息化。
记者 陈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