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安机关正在开展集中行动,打击网络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部门连续公布了5起典型案例,各地方也抓捕了一批犯罪嫌疑人。
在网络上发帖子,这个很多人都会做的事,到什么程度就构成了犯罪?甚至有人担心,动动鼠标转发一条微博,会不会就“犯罪”了?普通民众对此并不清晰,学界也有不同意见。
无论如何,官方和民间的一个共识是,对网络上犯罪行为的惩治,不能偏离法治的轨道。
据悉,最高法和最高检将对此类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出台司法解释,明确在什么情况下构成犯罪。
【警方行动】
一月内公布5起案例
昨天,“江苏警方打掉4个利用网络敲诈勒索团伙”的消息被媒体爆出。这是自从全国公安机关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过去一个月内,公安部门通过媒体重点公布的第五起典型案例。
五起案件的嫌疑人,多数已经被刑事拘留。这意味着,他们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在全国公安机关的这一轮集中行动中被抓的,很多是网民耳熟能详的角色,甚至很多人都可能转发过他们的帖子。
“秦火火”是第一个典型案例。“秦火火”是秦志晖在新浪微博上的“马甲”。根据公安部门调查,2011年7·23动车事故之后,“秦火火”发布微博说在事故中遇难的意大利籍旅客家属获赔3000万欧元。此外,他还发布微博称雷锋穿着奢侈,某明星的孩子不是亲生,张海迪是日本国籍等。
“立二拆四”是一个网络推手,据他交代,他曾炒作了“别针换别墅”、“郭美美”、“干爹门”等事件。这些事件都曾轰动一时。
而周禄宝的出名,开始于他在网上贴出不少官员的手表,他被很多网民视为反腐和维权斗士。
上海警方抓获的傅学胜并不知名,但他涉嫌的两起案件,影响已经不限于国内。傅学胜承认,自己发布了上海某副区长贪污20个亿,包养十几个情妇的帖子,以及制造了“中石化非洲牛郎门”。
江苏警方破获的网络敲诈系列案件,涉及11家网站,这些网站多数都在工信部备案。主要犯罪嫌疑人称,注册这些网站就是为了敲诈勒索。在这些案件中,也有嫌疑人确实在新闻媒体供职。
有媒体日前统计了各地“抓谣”不完整数据:河南批捕131人,山西刑拘49人、治安处罚29人、批捕23人,陕西批捕2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