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处苏北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江苏省丰县今年乡镇案件发案率同比减少35%,涉及乡镇班子成员的信访举报量同比下降25.6%,群众对乡镇班子成员的综合满意率达97.32%。这组来之不易的数据,直接逆转了当下农村基层腐败多发的不正常现象。
“乡镇干部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同时又是各方利益追逐的对象,因此管好乡镇干部就可以在群众中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丰县县委书记邱成表示,“怎么管好基层干部?只有靠法治。我们在乡镇开展‘四权五制’,既规范基层政权权力运行,又落实了法治精神”。
2011年3月,丰县某镇原党委书记因涉嫌严重违纪被查处,成为该县因权力运行不规范受到查处的第31名乡镇干部。经调查发现,这位镇里的“一把手”采取截留上缴资金、税款,虚列农田水利工程款等手段,伙同镇财政所长贪污150余万元。
丰县进行了一次“普查”,排查出乡镇权力运行风险点24类398个,而这些风险点全部集中在重大事项决策权、重要项目实施权、资金资产处置权、干部人事管理权等四个方面。其中乡镇权力运行不够规范,是乡镇干部屡屡“触线”的主因。这种不规范主要表现在制度、程序、监督、激励约束、透明度等方面的缺失。
如何使乡镇权力规范、有序、高效运行,丰县给风险集中的四大权力套上笼头,提出了“四权五制”的规范模式,即重大事项决策机制、重要项目管理机制、资金资产监管机制、干部管理评价机制和规范运行监督机制,并在此基础上出台了《丰县实行“四权五制”规范乡镇权力运行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违反用权规则、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2011年5月,“四权五制”规范乡镇权力运行工作在丰县14个镇全面推开。“县委书记、纪委书记第一时间就能看到镇党委重大事项决策过程,这对乡镇党委也是一种压力。”丰县赵庄镇党委书记蒋怀德说,实行乡镇重大事项决策结果即时上报制度后,现在镇党委集体决策实现“三多三少”可喜变化:党委会议讨论预先确定并告知议题的多了,临时动议少了;党委班子集体交流讨论的多了,只表决不讨论少了;提交党委集体议决事项的多了,班子成员“各扫自家门前雪”现象少了。
“四权五制”让乡镇尝到了用法治理念和法治方法治理乡镇的甜头,从而促进各乡镇自愿拓展该机制。丰县师寨镇将对镇党委的监督扩展到党委换届、计划生育、目标综合考核、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推荐、环境综合整治等多个领域。
“以前凭着习惯做事,现在按照制度做事,规范了乡镇权力运行,将责任放大、将风险减小,促使领导干部依法、科学行使权力。”丰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从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