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盛夏,湖北等多地政府部门施行弹性工时制,有的单位将工作时间减至五六个小时。按照相关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那么,这种每日工作低于8小时的做法,究竟是合理调整还是隐形福利?工作时间“缩短”,公共服务质量如何保证?高温之下,谁更应该被关怀?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深入多地进行了追踪。(7月21日,新华网)
随着中国气象局发布全国夏季炎热城市信息,湖北等多地政府部门相继施行弹性工时制,有的单位甚至将办公时间缩减为每天6个小时。然而,伴随着工作时间的缩短,公务员们的工作效率是不是提高了呢?从记者的调查中不难发现,在多地仍然存在百姓办事难的问题。其实,就像南京市秦淮区政府一位科长说的一样,要想提高政府服务效率,与其调整工作时间,不如合理调整人员和岗位设置。如今工时减少一小时,有的岗位依然“闲死”,有的则“忙死”。
那么,笔者禁不住想问到,既然一位小小的科长都能看出里面的问题,批准施行弹性工时制的领导们会看不出来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早在1995年颁布实施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就有明确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该规定适用于包括公务员在内的所有职工。就在《规定》出台至今的18年间,由于部分单位和领导存在特权思维,遇事只考虑部门利益,往往忽视了大多数群众利益;加之缺乏监督,一些单位就算是违反了《规定》往往也会被忽略掉,这才是多地出现弹性工时制现象的最根本原因。
当然,要说调整公务员办公时间也确实是件小事,但在中央近期要求各地深入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的今天,调整办公时间这样关乎公众利益的决策制定与调整,是否应该站在群众的角度上着想,多听听群众的意见,加强自我的监督管理,少一点领导的“拍脑袋”呢?笔者认为这才是一个值得领导干部们深思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