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城镇化将推动城镇化又好又快发展。中国的城镇化率指标虽然超过了50%,但是城镇化质量较低,是一种简单和低效的城镇化。要想保持我国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不仅需要打破城乡二元发展格局,实行城乡一体化发展,而且还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发展方式,为城镇化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2011年,中国的城镇化率超过50%。根据经典的诺瑟姆城镇化S型曲线理论,当城镇化率突破50%的水平之后,城镇化将会出现减速发展态势;当城镇化率突破70%以后,城镇化将保持一个高位平稳发展态势。如果以此标准来衡量,未来中国的城镇化不可能再现过去十多年来出现的发展速度。我国已有城镇化发展速度的研究也表明,当城镇化率超过50%以后,相对前一个加速发展阶段而言,城镇化发展将出现减速。
中国城镇化较快发展的动力
尽管诺瑟姆城镇化发展模型带有普遍性,但就中国城镇化发展的具体情况来看,由于以下原因,未来中国的城镇化还可以维持一个较快发展速度。
消除区域城镇化发展差距,将促进城镇化快速发展。从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来看,中国31个省、市、自治区之间的城镇化水平差异很大。2011年中国有15个省份的城镇化率不足50%,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而这些地区的人口占到了我国人口总量的51%,占到国土面积的68.6%,这些地区的城镇化发展空间还相当大。随着沿海地区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以及中部省份的崛起,这些省份的城镇化水平必然会呈现一种加速趋势,这为未来中国城镇化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
结构升级有利于维持较快的城镇化发展速度。中国目前正在跨越刘易斯拐点,人口红利这一推动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动力的消失,将从两方面对中国经济发展产生影响。一是要求中国经济发展转型,从单纯依靠廉价劳动力创造的人口红利来换取经济发展,转向依靠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来实现经济发展,大量与全要素生产率提升相关的产业如教育、医疗卫生等服务性产业将得到发展。二是人口拐点的出现将推动城乡居民收入的提高,推动中国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和消费结构的升级,为保持一个较快的城镇化发展速度创造不断增长和提高的消费市场。
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将为城镇化快速发展提供动力。中国在从农业国向工业国发展的转变过程中,采取了重化工业和城市优先的发展战略,并由此形成了城乡、地区极度不平衡的二元发展格局,其突出表现就是城乡居民收入比不降反升。例如,在1990—2009年的20年时间里,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比从1990年的2.20∶1,上升到2009年的3.33∶1,其后才开始出现下降的态势,但依然高于1990年的水平。缩小农村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差距,将为城镇化快速发展提供强大的内生动力。
缩小区域经济发展差距将为城镇化快速发展创造条件。从地区发展情况看,我国东、中、西部地区之间发展差距并不比城乡发展差距小。我们用城乡居民收入比的指标来间接反映地区发展之间的差距,2011年,在31个省、市、自治区中,城乡居民收入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有云南、贵州、甘肃、陕西、广西、青海、西藏、宁夏、山西9个省区。这些省和自治区基本上都处在西北和西南,是我国少数民族主要集中的地区。与沿海省份相比,因为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招商引资的条件没有沿海省份优越,加上改革开放以来实行的优先发展沿海地区的差异化区域发展战略的影响,这些省区虽然守着丰富的资源,但发展始终滞后于沿海省份。消除中西部地区与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差距,可以为未来城镇化快速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深度城镇化将推动城镇化又好又快发展。中国的城镇化率指标虽然超过了50%,但是城镇化质量较低,是一种简单和低效的城镇化,突出表现在城镇化资源配置不尽合理、地方政府投资驱动型的导向,使城市建成区面积增长速度明显快于人口增长速度,引致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不足,城镇发展功能不健全,高房价增加了农村人口进城成为城镇居民的成本,抑制了城镇吸纳农村人口的能力。如果能解决城镇化资源配置不合理的问题,以及农村居民进城后在户籍、就业、医疗、社会保障和住房等方面的制度性歧视,那么中国的城镇化还会有较快的发展速度。
发展现代农业将为城镇化快速发展提供支撑。现代农业的建设与发展,一方面可以改变目前我国农业小规模分散生产和经营缺乏效率的问题,通过规模化生产提高农业劳动生产效率,为城镇化提供必要的农副产品,并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另一方面通过高效率的生产工具对劳动的替代,释放更多的农业劳动力,推动农业和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为城镇化发展提供支撑。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发展方式
要想保持我国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不仅需要打破城乡二元发展格局,实行城乡一体化发展,而且还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发展方式,为城镇化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第一,深化体制改革,为城镇化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一是要从现有的户籍管理制度向身份证制度和社会保障号管理制度转变,彻底消除附加在城乡户籍制度上的各种不平等福利待遇。二是要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为进城劳动力提供更好的就业环境。三是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机制和标准,使进城的农村人口能够享受到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四是要改革教育、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的体制机制,促进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向中小城市和城镇配置,满足中小城市和城镇人口不断增长的对优质教育、医疗卫生资源的需求。五是要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城乡接轨的改革,为进城的农村人口提供与城镇居民一样的社会保障,以及一个安居乐业的稳定环境,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
第二,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民宅基地的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集体建设用地、农民宅基地交易市场,为形成市场化的土地价格和农民宅基地价格创造条件,杜绝土地使用过程中的寻租行为;制定科学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土地集约使用标准,严格管控土地用途,防止城镇化变为房地产化;建立健全农村承包耕地流转市场,鼓励耕地向现代农业经营主体集中,释放更多的农业剩余劳动力,实现农业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竞争力,满足城镇化对农副产品的需求,以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第三,拓展城镇化发展内涵,积极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对城镇化发展是一个创新。积极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一要从城镇体系上给予新型农村社区以制度接纳,承认新型农村社区是城镇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给予新型农村社区发展的制度保障;二要通过各种政策支持,形成多主体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格局,拓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路径和发展形式;三要坚持新型农村社区、产业集聚区和公共服务区三位一体建设,不断完善其城镇功能。
第四,加大对农村和中西部地区发展的支持力度,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加大对农村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尤其是公路路网建设、航空港建设和铁路路网建设,拓宽融资渠道,实行更为灵活的建设与管理方式,缩小农村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基础条件落后于城市和东部沿海地区的巨大差别,为城市地区的产业向农村地区扩散和转移,以及东部沿海地区产业向中西部地区扩散和转移,提供有力的支持,从而为推动农村地区的城镇化发展和中西部地区的城镇化发展创造条件。同时也要注意中西部地区城镇自身基础设施建设与功能的完善,提高中西部地区城镇吸纳农村人口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