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北京、长沙等地接连传出流浪人员的御寒衣物遭“不明身份”人员“抢走”的消息。
“抢劫者”的身份,目前尚不确定。但发布消息的网友在描述流浪者被抢原因时,都用到同一个词:影响市容。
对待流浪者等弱势群体的态度,体现的是一座城市的温度和人情味。有专家表示,政府应该为流浪群体提供更好的生存状况,同时,也应该保护流浪者的合法权益,市容市貌、环境的整洁不能凌驾于公民的生存权之上。
“50多人上来就抢流浪者的衣被”
“我们发绐他的全新棉被、军大衣、棉衣和棉鞋袜等所有物资,被一伙‘不明身份’的人全部抄走。”前日,“随手街头救助”发微博称,听知名学者于建嵘转述,一位曾接受衣物捐赠的老年流浪者反映,他和同伴的御寒衣物被执法者抢走。
“@随手街头救助”是由于建嵘发起的一项民间公益活动。于建嵘发微博要求有关部门给出解释,“几十人开车去抢流浪者的衣被,应有人对此事负责!”“如果你们不能给他们一个安身的地方,我请求你们,就让他们安心地住宿在街头吧!”
据“被抢”流浪老人回忆,5日下午2点左右,他坐在北京永定门长途汽车站附近,50多个人穿着公安和城管的制服,上来就拿流浪者的大衣、棉被和泡面,将包裹拽着拖上车,“我拖着自己的包,往南跑到路边才保住东西”。
汽车站外的一位司机说,5日中午,他看到有公安和城管的执法车开至附近,几十人走向流浪者聚集的便道,“之后我就离开了,等再回来时,看到执法车开离现场,流浪者们追着喊‘棉被被抢了’”。附近一间餐馆的服务员称,他们并未见到事发过程,但也听到一直有人喊“东西被抢”。
“被抢衣被的遭遇不止一次”
在汽车站外的便道上,挤坐着10多位中老年人,有的在聊天,有的在吃别人给的面条。
一名女性流浪者介绍,她和同伴们约三四十人已在此居住、生活约2年。近几日,常见警察来此拍照,“4日我们也接到通知,让尽快离开这里,说5日会有人来检查,就走了一部分人”。
“但我不想走,被抢衣被的遭遇也不止一次。”该名流浪者说,此前,她和同伴们住在汽车站南侧的一条街,就曾被执法人员抢夺衣物。
多名“被抢”的流浪人员均表示不愿进收容所,“收容所会把我们送回老家,可是那里已经没有亲人,还是留在北京吧”。
官方回应:去整治环境没拿衣物
针对“抢夺流浪者衣被”质疑,北京永外派出所工作人员称,这是上级派下的工作。而东城区城管的工作人员说,此事由其他部门牵头,城管、公安等相关单位配合执行,现场并未没收流浪者们的御寒物品。
东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网友们所说的流浪者中,有一部分系进京反映问题的人,他们不愿住进收容所,久占长途汽车站外的便道,有碍交通和周边环境卫生。他们自搭大棚、支火炉、做饭、过夜,影响到周边老百姓的生活,也存在消防隐患。
该工作人员说,接到汽车站旅客和周边百姓的举报后,为整治便道环境,消除消防隐患,4日下午,东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召集公安、城管和环卫等部门开会讨论方案,并由城管逐个通知露宿者,“此地不能居住,需离开”。
“5日早晨,已有大部分人员离开,留下生活垃圾。”该工作人员说,5日中午1点半至2点,他们组织相关部门清扫现场、撤去自搭的大棚,“其间,还有一位露宿者称希望民政部门送他回家,有关人员就为他买了返乡的火车票”。
工作人员称,他们只是清理现场的丢弃物,“新的棉衣、棉被绝不会拖走”。
市容市貌不能凌驾于生存权之上
问:在这样的冬天,出现流浪人员衣物“被抢”事件,我们应该如何保障流浪人员的合法权益?
龚益(中国社会科学院环境与发展研究中心副秘书长):从社会管理的角度看,流浪乞讨人员存在着影响市容市貌的问题。从现代的观点来看,城市管理者与流浪汉,并非对立冲突的敌对双方。与中国各地通过种种富有想象力的手段“逼流浪汉无家可睡”相反,“让流浪汉有个落脚之处”是政府首要考虑的。其实,政府已经在各个城市建立了收容所,但为何为数不少的人仍选择“流浪”这种异于常人的生活方式,是收容所设施不到位还是个人心甘情愿的选择,这些问题都值得商榷,只有弄清楚“流浪”的真正原因,才能找出解决办法。国家权力的职责是为不幸的流浪乞讨群体提供生存的机会,致力于消除流浪乞讨的社会原因,而不是一味地禁止流浪和乞讨的行为本身。市容市貌、环境的整洁不能凌驾于公民的生存权之上。民政部作为主管社会救助与福利的职能部门,有义务维护流浪者群体的合法权益。
郑也夫(著名社会学家):这个事情主要还是靠政府,政府应该担起责任来,对城市流浪人员的管理是一项很专业的事情,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应该好好研究下这个事怎么解决。
汪永成(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所教授):任何一座城市都会有流浪人员存在,对待流浪人员相关部门要加强巡查和疏导,而并不是变相地驱赶,要有合理的容忍,并从根源上加强救助和管理。
问:在流浪人员中,也存在一些职业流浪乞讨者,不愿接受救助,同时给管理部门的工作带来一定难度,对于这部分流浪人员,应该如何对待?
丁兆林(公共管理学专家):对于职业乞讨的流浪人员,收益不一定比接受救助差,救助机构显得苍白无力。而我国也缺乏相应的社会工作者来专门甄别、救助真正需要救助的人,只能依靠警察和城管进行管理并把流浪人员送到救助站。对于这类流浪人员,应该规定一些地点。
问:如何减少流浪人员,政府应该做哪些工作?
丁兆林:在我国,长远来看,关键要缩小地区差异、城乡差别,还要有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本报记者谭君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