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翼城县王庄乡北冶村,尽管婆婆胡万芝十分不满,30岁的杜晓伟和29岁的丈夫徐兵,还是从副乡长王永亮手里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他们的女儿今年两岁,他们决定不再生二胎。
杜晓伟夫妇除了享受60周岁前每人每月50元的独生子女奖励金外,等女儿10岁的时候,按照《山西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两人还将享受“退二孩指标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不少于5000元的奖励”。
当各地在为是否放开生育政策半遮半掩地争论时,翼城,这个晋南的农业县,已经进入“二胎”试点第28个年头。
早在1985年7月,全国计划生育最为严峻的时代,人口专家梁中堂在翼城力推“晚婚晚育加间隔”的二胎试点,要求已婚女性不早于24周岁生育第一胎,30周岁后可生育第二胎。这一建议获得中央领导支持。
如今,28年过去了,原翼城县计生委主任冯才山介绍,这个能生二胎的县,人口并没急剧增长,反倒生育率下降,并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只生一个与偷生
上世纪80年代前期,虽然用了高压手段,但超生情况难遏制。翼城平均每对夫妇生育数量没低于过2.2个
今年67岁的孙学武从事了一辈子计生工作。他记得大约1980年,乡里让他担任村计划生育管理员。
孙学武的任务繁琐细致。在1000多人的北冶村,他要掌握全村15岁到49岁育龄妇女的“三情”(经情、环情、孕情),家里墙上贴满名字和经期表,“谁家的老婆、姑娘,哪天来月经,谁家月经不规律,谁家还没上环,谁家怀孕了,都要了如指掌。隔三差五向上汇报。”
彼时,整个翼城县从城市到农村,严格执行一胎政策。
1980年9月,《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提到,“为了争取在本世纪末把我国人口总数控制在十二亿以内,国务院已经向全国人民发出号召,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
孙学武回忆,从1980年到1985年,在最为严厉的时期,为防止未婚先孕甚至先给妇女上节育环,到领结婚证时再取掉。
“催粮催款,刮宫流产。”王庄乡主管计生工作的副乡长王永亮介绍,彼时计生几乎成了乡政府工作的全部。
一旦发现谁家怀孕要超生了,一个由计生委、派出所、医院、镇长、村支书等超过20人组成的工作组,就会赶到。
“按规定是罚款。但当时农民也没钱,工作组就把家里最值钱的黄牛、大衣柜、缝纫机抬到乡政府。只要肯把孩子打掉,东西立马归还。”王永亮说。
原翼城县计生委主任冯才山回忆,当时县长的女儿生一胎后又怀孕,时任副县长王莉找到县长,要县长带个好头,否则她只能辞职。县长的女儿做引产手术,曾在翼城引起轰动。
冯才山当时在隆化镇做镇长。他发现,虽然用了高压手段,但生育率并未降下来,超生情况难遏制。他回忆,当时的数据显示,平均每对夫妇生育数量没低于过2.2个,只生一个孩子的育龄妇女只有一半。
冯才山分析,当时农民以种地为生,若生一个女儿,挑水耕地都干不了,肯定偷着生,“其实我们也理解。”
“就像试验田种玉米”
二胎政策开始的前五年,主要问题是村民违反间隔期,提前生二胎。政策会不会变,村民和干部心里都没底
1985年7月的一天,冯才山接到县里通知去开计生工作会。会上,“从省里来的领导”梁中堂宣布,翼城要作为“二胎”试点,允许农村生育二胎。
“所有人都傻了。我当时反复问了几次,以为是听错了。”冯才山说,当时有人提出,生一胎都管不好,放开二胎,会不会生得更多。
事实上,为推出“二胎”试点,早在一年前的4月底,在山西省委党校工作的梁中堂,已到省计划生育先进县翼城做过调研。
1984年,梁中堂写了一篇题为《把计划生育工作建立在人口发展规律的基础上》的研究报告,提出采取晚婚晚育和延长生育二胎间隔时间的办法,完全可以把人口控制在12亿左右水平,又能满足农民生育意愿。
梁中堂将报告寄给了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很快得到了胡耀邦的亲笔批示,“这是一份认真动了脑筋,很有见地的报告。”
1985年7月,经批准,翼城全县农村开始推行“晚婚晚育加间隔”的二胎政策,要求已婚女性不早于24周岁生育第一胎,30周岁后可生育第二胎。
“在政策开始的前五年,主要问题是违反间隔期,提前生二胎。”现任翼城县计生局工会主席的裴明社说。“80年代以前政策朝令夕改,老百姓是担心政策随时会变,所以抢生。”
1985年前后出台二胎试点政策的,还有甘肃酒泉、辽宁长海、黑龙江黑河等13个县市。但到90年代初,部分试点因种种原因而收回。保留下来的试点只有酒泉、承德、恩施和翼城。
翼城试点则自始至终贯彻执行至今。2009年,翼城参照《山西省计划生育条例》,将生育二胎间隔时间,由30周岁提前到28周岁。
卫计委再回应放开二胎 将依据实际逐步完善生育政策
针对记者关于放开“单独二胎”的问题,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发言人邓海华9日上午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依据实际逐步完善生育政策”。邓海华表示,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等发展。这里提的“逐步完善政策”就包括完善生育政策。按照中央的要求,原来的国家人口计生委和组建以后的国家卫生计生委对完善生育政策问题进行了大量的调研论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家卫生计生委将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要求,积极稳妥地做好完善生育政策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