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5日从环保部获悉,《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方案》要求全国74个城市在10月底前完成PM2.5“国控点”监测的试运行,12月底前公布监测结果。
据了解,按照国务院批准的空气质量新标准“三步走”实施方案,今年将迈出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实施的第一步。即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要率先开展《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新增指标PM2.5、CO、O的监测。
环保部给出了“第一步走”的具体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10月底前,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等重点区域的所有国控站点要完成PM2.5等设备的安装,同时开展试运行;12月底之前要开展监测并发布数据。有条件的地区鼓励提前实施。
据了解,目前,环保部在全国共有国控站点1436个,而这次公布的首批开展PM2.5、CO、O监测的国控站点共计505个。其中,四个直辖市的国控监测点位数分别为:北京12个,天津15个,上海10个,重庆17个。各省份除河北、浙江、江苏、广东参与城市较多外,其他各省份首批被纳入监测的多是省会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