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十多年、历经多轮的行政审批改革即将迎来又一项“大突破”。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今天开始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广东暂时调整部分法律规定行政审批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议案。草案拟授权国务院“十二五”期间在广东省就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暂时调整25项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事项。
我国从2001年开始行政审批改革,先后分6批取消和调整2497项行政审批,占原有总数的69.3%。但这项改革仍没有到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依然突出,“开小作坊卖馒头还要办理行政许可”的现象仍广受诟病。
据了解,目前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正全面进入转型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十分迫切。今年11月,广东公布的“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方案提出,到2015年,各级行政审批事项压减40%以上,办结时限总体缩短50%左右,力争成为全国行政审批项目最少、行政效率最高、行政成本最低、行政过程最透明的先行区。
受国务院委托,监察部部长、国务院行政审批部级联席会议召集人马馼今天上午就草案作说明时说,同意广东省就法律规定的有关行政审批进行改革试点,对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据了解,广东省要求改革试点的有法律规定的25项行政审批中,共涉及19部现行法律,其中有20项行政审批是要求暂时停止实施的,5项暂时调整实施。
马馼还表示,为确保这项工作顺利进行,国务院要求有关部门加强对试点工作跟踪指导,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展开,对于暂时停止实施的行政审批,要求广东省制定后续管理措施,强化日常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