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位山东沂源县网友在天涯论坛发帖,称自己开面包车出去买四样菜,然后放在车上拉回去,被交警部门罚了200元。帖子被传到微博后,引发热议。
对此,淄博交警沂源大队随后回应说,确认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不规范,已责成有关领导带民警上门道歉,并撤销处罚。
载四样菜被罚200元
“这是非法载货么?”12月7日晚,网友“沂蒙大锅台”在天涯社区杂谈板块发表图文帖说,其当天早上去菜市买了6斤山药、5斤姜、2只鸡加上4斤菠菜,放在面包车的后厢,没想到在一处十字路口处被协警拦下,罚了200元,“理由是面包车不能载货”。
从帖子上附的照片可以看出,这些东西堆在一辆红色小面包车的后厢里,甚至还不能把里面的空间填满。“沂蒙大锅台”对罚款充满疑惑:“我真不明白就这么点东西违反了什么规定,道路交通法规定的货物的定义是什么?我的车本来就是5座的,又没拆了座儿去”。
与载货照同时发布的,还有一张“山东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决定书显示,处罚时间是12月7日8时30分,从违法行为代码10350可以看出,处罚理由正是认定为“客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