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22日召开会议,研究拟提请十七届七中全会讨论的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稿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稿。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稿在党内外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的情况报告,听取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稿在党内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的情况报告,决定根据这次会议讨论的意见进行修改后把这两份文件稿提请十七届七中全会讨论。
会议认为,在这次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和党的十七大代表、党的十八大代表对文件稿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要发扬民主、集思广益,认真吸收和反映这些意见和建议,努力起草出顺应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心愿、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大会报告,制定出适应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及推进党的工作、加强党的建设需要的党章修正案。
会议认为,党的十八大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攻坚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对鼓舞和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继续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大意义。全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要全面审视当今世界和当代中国发展大势,全面把握我国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深入总结党领导人民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生动实践和新鲜经验,继往开来,锐意进取,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继续推进理论创新和其他各方面的创新,科学制定适应时代要求和人民愿望的行动纲领和大政方针。要针对现阶段我国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围绕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从战略全局上对我国改革发展作出规划和部署,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继续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继续改善人民生活、增进人民福祉。
会议认为,党章是党的总章程,对推进党的工作、加强党的建设具有根本性的规范和指导作用。党的十八大根据形势和任务发展变化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有利于全党更好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更好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向前进。要把党的十八大报告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战略思想写入党章,使党章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充分体现党的十七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充分体现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新鲜经验,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会议要求,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扎扎实实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