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对于活体运输只有行业规定,由民用航空局监管,属行业监督。虽然具有约束力,然而运送的环节缺乏“公众的眼睛”,公众既不知道行业的规则。
“她会为得到一个玩具开心不已,会对着蓝天和阳光露出灿烂的笑。我们一家人,走过三个完整的春夏秋冬……”
资料图片
这是一篇写于2012年8月11日的长微博《说好在一起》,它被网友转载11余万次。博主的名字叫“Mars小千金”。
在这篇微博中金毛犬Mars的主人赵南写道:“我的Mars走了。南航和北京首都机场,给了我一具冰凉的尸体,它看上去是那么安详。可是,在那可怕的30多个小时里,孩子,你到底经历了什么?”
为了追问,2012年10月10日上午,赵南夫妇诉中国南方航空公司案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开庭。南方航空拒绝道歉,对于Mars死亡真相也表示“无能为力”。
赵南向记者表示,已经向朝阳区法院提交请求法院调取机场监控的申请。目前,正在等待第二次开庭。
死 亡
“保佑,平安。”
这是8月5日晚从西宁机场登机前,赵南写下的微博,并贴上了Mars被关进专用航空箱的照片,同行的还有一只叫做July的金毛犬。然而,赵南没有想到,这是Mars最后的图片,也是她对Mars最后的祝愿。
“以后再也不这么托运了,太让人揪心了。”赵南对随行的朋友说。
“在西宁机场准备托运之前,我反复查看着Mars的航空箱,生怕航空箱有一丝不妥……虽然这并不是她的第一次飞行。”
8月6日凌晨零时30分左右,CZ6993航班降落在北京首都机场T2航站楼。没过多久,July从超大行李提取处被送出,行李打包条却少了一根,航空箱的门竟然是打开的。所幸的是,July还在箱中。但Mars所在的航空箱始终没有出现。
焦急的赵南跑到南航行李提取处询问,被告知:“Mars的航空箱在被即将送到超大行李处时破损,狗跑到机场内,目前还没有找到。”
“我们苦苦哀求,能否麻烦带我们进去寻找?被拒绝;能否麻烦帮我们进去寻找?还是被拒绝。”赵南夫妇只能沿着机场外围的铁网不断地呼唤。
6日凌晨三四点,苦寻无果的赵南夫妇找到南航工作人员,希望趁起降飞机减少的时机,帮助寻找Mars。可是南航工作人员表示这不是他们的职责。
6日早晨,机场上起降的飞机陆续增多。赵南回忆:“我们对机场飞行区安全管理部工作人员说,假如Mars确实影响到了飞机的起降,你们该射杀就射杀,假如她没有妨碍到飞机起降,恳求你们不要伤害她。如果发现她,请第一时间通知我们,带我们进去呼唤Mars。他们答应了。”
上午9时,赵南被机场工作人员带入内部工作区,让她自己呼喊Mars试试。但两个多小时依旧不见Mars。之后,赵南再也没有被允许进入内部工作区。当晚,赵南等人制作了传单、悬赏单,分发给南航工作人员、机场装卸人员,甚至是保洁员。
“我们恳求大家帮忙,我们愿意以1万元酬谢!求大家帮忙,扩散,孩子叫Mars,母犬,性格温顺乖巧,绝对不会伤人。”6日晚,赵南通过微博发出了寻狗启事。该微博迅速得到友情扩散,转发量达1300多条。
当天下午,赵南询问南航,被告知仍在寻找,仍未找到。
7日早上9时5分,赵南被电话告知,Mars在凌晨3时在围界4号门被人看见,但跑得飞快,不让任何人靠近,也没有被抓住。
12时许,南航柜台工作人员通知赵南狗找到了,但不确定是否是Mars。不久,南航工作人员带着赵南的丈夫驱车从T2航站楼到达T3航站楼飞行区管理部。赵南的先生回忆称,下车后,在飞行区管理部门外阳光曝晒的一辆皮卡后斗上,Mars正躺在那里,尸体僵硬,口唇边有血迹。
据机场飞行区管理部工作人员称,刚抓到的时候是活着的,当用网枪捕住后,狗倒地、抽搐、吐血,没两分钟就死了。
机场的领导称,发现Mars的时间是9时20分。
谈及Mars的死,赵南一度哽咽:“我只想得到事情的真相,只要南航告诉我们责任在谁,具体是怎样操作的。”
对此,记者联系了南航方面宣传部蔡部长。蔡部长表示,事发后南航一直积极寻找真相,积极与赵南协商,然而由于每个阶段有不同的服务提供商,无法判断责任出在哪个环节。
对于具体操作,蔡部长称具体不方便告知。
记者看到的南航方面开出的《行李运输事故记录》:“由于狗笼破损,内装金毛(犬)丢失。”对于丢失原因并无描述。
原告代理律师蔡春红强调,这是赵南多次要求才拿到手的。
对于赵南一家要求南航提供事实真相的请求,蔡春红告诉记者,南航方面曾表示:“行李装卸部全程无监控,无法解释航空箱破损原因。机场所有监控中,均未发现该犬。”
事发后,赵南联系了破损的航空箱的生产厂家爱丽思,爱丽思向赵南出具了航空箱的质量标准书,证明其使用的航空箱符合IATA(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活体运输标准。
急于了解爱犬死因的赵南曾将Mars的X光片交由兽医鉴定,兽医告诉赵南“严重内出血,心脏衰竭死亡”,也有兽医表示“类似重创后内伤,肺出血,最后窒息而死”。
赵南告诉记者,有热心的网友告诉她,Mars乘坐的南航CZ6993航班(A320)货仓与地面的高度约2米多,此机型配备的行李装卸只有两个人,且无传送带。具体操作是:一人在货仓上,一人在地面,进行装卸。
赵南猜测,这样的配置只能通过抛掷进行装卸,而此不合规定的装卸方式是导致Mars死亡的主要原因。
“难怪不肯告知航空箱破损真相。”赵南在微博中写道。
而南航曾向赵南表示,装卸运输全程并无监控。
南航方面客服部李经理9月份最后一次联系赵南时仍坚持,对于真相他们无能为力。
于是,协商未果的赵南夫妇将南方航空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礼道歉,告知真相,赔偿损失”。
开 庭
2012年10月10日上午,此案在北京朝阳区法院开庭,据了解,这也是国内活体动物运输诉讼第一案。
庭上,南航代理律师对爱丽思出具的航空箱的质量标准书提出质疑,认为非司法部门指定的翻译公司翻译,因此不够权威。
而对于赵南等人最关心的金毛犬的死因,南航在答辩状中表示:“答辩人事后了解到,金毛犬天性怕热,存在因在外奔跑筋疲力尽,甚至中暑,看到有人捕捉它,紧张导致心脏骤停的可能性。”
南航蔡部长在记者的采访中很谨慎:“通过狗主人的微博推测,由于狗本身的特性与天气炎热,隔离区无食物有关。”蔡部长再三强调:“我们了解到首都机场并没有伤害这条狗,(狗)无外伤也证明了这一点。”
蔡部长再三称,虽然很难找到具体责任人,但是南航作为承运商,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然而,这一说法受到了蔡春红律师的否定。据蔡春红及一名旁听人员描述,南航在法庭上首次明确提出,南航所有托运行李卸载和运输均由北京空港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事故责任并不在自身。
这一说法被蔡春红认为“推卸责任”。
蔡春红特别提到一个细节,赵南为这次开庭提供了25份证据,而南航律师只拿出一份证据,竟然还是来自赵南的微博截图,表示赵南是知道真相的。
“法官很惊讶,连续追问,‘你确定这是你们提供的证据吗?’”蔡律师说:“对方太不拿这件事当回事了,连功课都不做。”
在法庭上,南航律师认为在无法查清宠物托运箱破损具体原因的情况下,愿意按照每公斤100元赔偿,对于其他诉讼请求,南航认为无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
截至庭审结束,赵南仍未得到来自南航官方的歉意。
“虽然过错方在南航,但如果南航事后弥补态度好一点,赵南也不会诉讼。”提及道歉,蔡律师认为南航“店大欺客”。
南航始终不肯正式道歉,对于真相,“我们也有难言之隐,我们做不到”。
“这里面是相当混乱的。”蔡春红称,“我们诉讼的对象是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一直联络我们处理的是南航北京分公司。出具事故说明的是南航地面服务公司,还涉及北京空港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和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所以很难搞清这是在哪个环节上出的事故。”
南航地面服务有限公司实际上是由北京空港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和南航共同投资组建的,职责并不明晰。
南航蔡部长对此表示,不方便透露。
“宠物主人是与航空公司达成的运输合同。机场和地面装卸方面在法律上是航空公司为履行运输合同而雇用的代理人,航空公司应为机场和地面的过错向托运人承担责任。即使是机场和地面装卸的责任,宠物主人仍然可以追究航空公司的责任。航空公司可以在对托运人承担了赔偿责任后再依据代理合同关系追究最终责任方的责任。”关注此案的律师郝俊波说。
使赵南至今仍有些忿忿的是,除事故说明和事故记录,南航方面不愿提供给赵南任何材料,赵南手中的《活体动物航空运输装载规定》是热心网友悄悄发给她的。
对此,关怀动物的非营利组织“行动亚洲”(ACTAsia)的笪开源研究员认为,活体托运本身存在风险,而且Mars案中承运方没有尽责。国内对于活体运输只有行业规定,由民用航空局监管,属行业监督。虽然具有约束力,然而运送的环节缺乏“公众的眼睛”,公众既不知道行业的规则,也不了解具体运送的流程。
“承运方应在事前履行告知义务,详细告知风险,同时自己在能力范围内尽责。规范运送流程,细化运送环节,明确每一环节的具体责任人。”笪开源认为,民用航空局应负起监管职责,建立行业监督机构,明确规定强化约束,建立事故报告的标准和模板。笪开源提到,据统计,美国8月份共有三起活体运输事故,这说明美国航空监管机构已经建设起周期性的报告制度,有效反馈周期内的事故,吸取经验,提高服务质量。
笪开源预计,双方可能会和解。
蔡春红提到,南航多次提出和解,但是又坚持“没有真相,道歉可以商量”,因此始终没有和解。
“南航的微博很活跃,但对于Mars事故是回避的。前段时间,南航的微博将部分网友拉黑了,而且有一段时间关闭了评论功能。”
媒体人章轲发微博称:“多份可靠证据显示,中国南方航空公司在承运金毛犬Mars致死后,多次干涉媒体监督。”
蔡律师指出,损坏货物承运方态度应该好一些,赵南与南航是民事合同主体,南航目前的态度有违民事主体的平等性。
“我几次希望南航提出和解后能够主动一点,如果能够在不闹大的前提下解决问题是最好的。所以一直给南航机会希望对方能够主动和解,但是南航始终没有抓住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