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酝酿了8年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终于出台在即。10月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今年第四季度将制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
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起草工作于2004年启动,由国家发改委牵头负责,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资委等多个部委参与制定。
据知情者介绍,建立健全职工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缩小城乡收入的差距等方向,都有望写入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对央企母公司、子公司等高管薪酬的调控,也有望走向深入。同时,对垄断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等政策,目前已经有了明确目标,方案中就是实现目标的路径设计。
曾经多次参与方案起草论证的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整体指导规划,方案是对收入分配改革路径、方法的思考和阐述,更多的是原则性要求。除了总体方案,还需要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多方面的有效配合,以及各方面的共同参与,经过相当长时期的努力,才可能取得成效。同时,收入分配改革总体方案没有法律强制力,只是为各部门和地方进一步按总体方案的基本要求,制定解决本部门、本地区分管领域收入分配问题的政策提供基本依据。
关于当前城乡居民之间,不同行业、不同岗位、不同群体之间收入差距偏大,各方已基本形成共识。尽管公众对“收入差距”早有体会,但具体数字还是刺痛了公众的神经。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日前发布的2011年《中国薪酬发展报告》,部分行业工资上涨过快,2007年企业高管与农民工工资收入差距最大曾达4553倍,企业内部近5年来高管工资增幅明显超过普通职工工资增幅。
苏海南指出,近两三年来,通过多方面措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3.32倍缩小到3.13倍;行业薪酬差距由4.88倍缩小到4.48倍,企业高管薪酬与社会平均工资的差距也有所缩小,但与老百姓的期盼仍有较大落差。因此,必须加大并加快收入分配改革,主线是“尽快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为此,要下大力气“提低控高”。在他看来,“提低”尤其具有紧迫性,同时也具有可行性。调节高收入也很有必要,但受客观条件制约较大,如高收入者收入难以严格界定,相关法律手段、经济手段等尚不健全,同时,受高收入既得利益者的抵制,其难度相当大。
苏海南认为,“提低”从广义来看,首先要努力扩大就业,尤其是要解决低收入家庭的就业问题;其次是提高各项社会保障标准,同时扩大覆盖面,将低收入群体逐步纳入社保覆盖范围。
苏海南表示,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不能直接干预企业工资的确定,其作用主要体现在对国有部门人员收入进行调节,以及通过法律、经济、信息等手段规范市场薪酬分配行为和秩序。对于非公经济单位,重点是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