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烈远 记者多多
近日,宜春检验检疫局获得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资格证书》,许可的业务范围为进出口烟花爆竹和鞋革及其原材料的检验、检测和鉴定业务。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有关精神,宜春检验检疫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办法》和国家质检总局2003年第122号公告的相关要求运行,不断完善技术能力和检验鉴定能力,继2014年6月首次获得《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资格证书》再次获证。此次获证不仅是对之前技术能力的肯定,也是持续满足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资格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