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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一快递代理点遭人纵火 200多包裹被毁

www.jctrans.com 2017-6-20 11:30:00 南都珠海

导读:一声不吭走进某快递代理点,直接点燃可燃物丢进屋内,结果200多份即将派送的包裹被毁。

  记者 李京

  一声不吭走进某快递代理点,直接点燃可燃物丢进屋内,结果200多份即将派送的包裹被毁。这是近日发生在珠海唐家湾镇东岸村的一幕。记者今日从高新警方获悉,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其为该代理点店主的哥哥,此前也是该代理点的派送员。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男子冲入店内纵火

  事情发生在本月16日上午。当日上午11时多,该快递代理点只有店主一人在屋内整理包裹。随后,一名男子走到店门口,直接点燃了手中的红胶袋,然后丢进堆放在门口的包裹当中。

  包裹被迅速引燃,店主朱先生马上找来灭火器灭火,同时拨打了报警电话,而村综治队员得知情况后,也赶来救火,最终大火在消防部门赶到前被成功扑灭。经事后清点,约有200多件包裹被毁,具体损失有待快递公司最终核准。

  不过,所幸的是,现场未造成人员伤亡。犯罪嫌疑人则在纵火后逃走。

  嫌疑人为店主哥哥

  对于纵火者的身份,店主朱先生并不陌生。原来,其与纵火者是兄弟关系,嫌疑人为店主的哥哥朱某三,今年32岁,广东廉江人。

  根据朱先生提供的情况,警方经过6小时的紧张排查,最后在拱北某小区楼下将嫌疑人朱某三抓获。经审查,朱某三供述,案发之前他在弟弟朱某福的快递代理点送快递,因为他弟弟拖欠了他的工钱,前两天他决定辞职追要工资无果,加之去年他弟弟借他的钱一直没还,一怒之下就想到烧了弟弟的店来泄愤。

  目前,嫌疑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警方:切勿任由情绪失控

  无论任何情况,纵火是违犯刑法的行为。记者了解到,根据刑法第114条、第115条第l款的规定,故意放火,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立案第115条的规定,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警方提醒称,情绪失控是恶魔,夏天炎热的天气将至,容易引致情绪暴躁,除了注意防中暑,还有注意防违法,发一通脾气的代价是坐牢,真的是劝君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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