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记者从德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日前我市一批进口成套设备在检验时发现,该批设备夹带2个储气罐,属于实施压力容器许可制度范围内产品,均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不符合《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属违规进口,相关部门依法对其进行了退运处理。这也是我市今年首次退运不合格进口压力容器。
据德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介绍,未具有制造许可证的压力容器存在爆炸及泄漏方面的严重安全隐患,一旦事故发生,后果严重。我国对压力容器及其生产企业有着严格的监督检验制度,对于境外企业制造的用于境内的压力容器,境外生产企业必须先取得质检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后方可进口,未取得制造许可证的企业,其产品不得在境内销售、使用。
德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提醒相关外贸企业,进口设备涉及安全、卫生、环保等我国法律法规和强制性要求的,一定要在合同中列明,确保符合我国设备进口安全要求,从而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记者 王南 通讯员 汪湘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