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周俊英
网传信息 6月1日起,5类入境物品不予放行
近日,一条关于“海关新政”的消息在网上疯传,多个微信公众号、甚至传统媒体网站都进行了转发。
消息的内容是:从今年6月1日起,中国海关总署《关于暂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暂存有关事项的公告》正式实施,明确规定5类入境物品不予放行,执行针对入境旅客的物品和入境快件的全面监管。如果在海外购物数量太大,又或者是“人肉代购”的话,在入关时将面临被扣暂存的问题。
消息中海关暂不予放行的5种具体情形是:旅客不能当场缴纳进境物品税款的;进出境的物品属于许可证件管理的范围,但旅客不能当场提交的等。
记者核实 去年已经实施的政策被当作新政
这则网络上疯传的海关“新政”说得有鼻子有眼,事实果真如此吗?其实,《关于暂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暂存有关事项的公告》是2016年颁布的,实施时间为2016年6月1日,而并非文中所称的2017年6月1日。对此,海关总署办公厅的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已进行辟谣,而这一传闻在记者随后拨打的12360海关热线中同样得到证实。
据了解,海关暂不予放行的行李物品,可以暂存。对暂不予放行的行李物品办理暂存的,海关应当向旅客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不予放行旅客行李物品暂存凭单》,旅客核实无误后签字确认。市民需要注意的是,海关暂不予放行的物品,自暂存之日起3个月内应当办结海关手续。逾期不办的,由海关依法对物品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