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新政策实施后,我们不再提交纸质单证,办理涉及减免税的货物通关更方便、更快捷了。”德州广远货代公司张经理在德州海关报关大厅说。据了解,4月26日,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以下简称《征免税证明》)无纸化通关改革正式实施,德州市企业在全国口岸实行免予提交纸质《征免税证明》,进一步实现减免税通关环节无纸化。
据德州海关通关科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便利减免税申请和货物通关,海关总署决定,对通过中国电子口岸QP预录入客户端减免税申报系统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并通过了海关审核的,收发货人或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在进口通关环节无需提交纸质《征免税证明》)或其扫描件。只有在《征免税证明》电子数据与申报数据不一致时,海关需要验核纸质单证时,有关企业再提供。德州市减免税申请人如需要纸质《征免税证明》留存的,可在该《征免税证明》有效期内向德州海关申请领取。此举大大提高了全市进出口企业在全国口岸的通关效率,降低了贸易成本。
记者 刘振 通讯员 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