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吴哲 通讯员/关悦 濮宣
广州海关、黄埔海关联合广州市发改委等部门,向海关高级认证企业送来了联合激励的利好。日前,35个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落实对高级认证企业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出台。这是全国首个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等40个部门和机构对高级认证企业实施联合激励合作备忘录的地方实施意见。
记者了解到,《实施意见》联合激励对象为广州市区海关根据有关规定认定的高级认证企业,共制定了15条20项具体措施。20项激励措施中,除了适用海关便利措施、设立企业协调员、对从事加贸企业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等细化措施外,其他业务部门还提出了几类激励措施,包括:绿色通道类,如建立重点项目报建绿色通道、专项建设基金项目申报优先考虑、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手续简化等细化的措施。在办理社会保险相关业务时给予企业绿色通道办理;优先类,如在政府招标供应土地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优先办理出口退税;优先提供有关合同法律法规方面的咨询、培训、宣传和受理调解合同纠纷等;降低查验类,如降低市场监管的随机抽查比例等;主动公告类,如主动向社会公告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