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晚,深圳皇岗检验检疫局在皇岗口岸从一辆粤港两地牌入境车辆上截获上千尾日本锦鲤。该批锦鲤按花色、体型大小由透明塑料袋分装,并用黑色塑料薄膜覆盖,共计20袋,1000余尾,其中有7条体型特别巨大,长达70厘米。由于当事人未进行申报,且无法提供相关审批许可证书和检疫证书,检验检疫工作人员依法对观赏鱼作截留销毁处理。
日本锦鲤有“水中活宝石”之称。近年来,进口名贵观赏鱼市场需求旺盛。有不法商家为了牟取高额利润,想方设法携带入境。这些未经检疫的进口观赏鱼,可能携带水生动物传染性疫病,给国内渔业生产带来重大损失。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我国对进境水生动物实施检疫准入制度,只有经过质检总局注册登记的国外企业才有资格向我国出口水生动物。入境前还需取得出口国官方主管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合格证书》和我国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若擅自携带、邮寄观赏鱼入境,将面临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高倩妮 杨辉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