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港航管理局与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航道局签订《京杭运河苏浙界河段“四改三”工程建设》补充协议,为京杭运河浙江段“四改三”全面开工奠定了基础。
此次协议签订是对2011年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和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签订的《京杭运河苏浙界河段“四改三”工程建设协议》的进一步补充,项目建设内容为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折算里程6.7公里,新建及加固护岸12.09公里,土方工程43.22万立方米、绿化1.29万平方米以及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等。项目力争24个月完成,比初步设计工期36个月提前1年,与京杭运河浙江段“四改三”同步建成并发挥航道效益。
浙江省港航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作为浙江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规划的重点项目,省综合交通改革领导小组已将京杭运河项目列入“十百千”督查的重中之重,是浙江水运项目的一号工程。根据相关规划,京杭运河浙江段规划为三级航道,其中“四改三”段已全线启动建设,“二通道”段正抓紧完成初步设计,计划年内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