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记者从南京海关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关提出的22项税则修订建议,有7项被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采纳并已落地实施,对外贸企业降本增效带来了诸多利好。
7项被采纳建议主要集中在出口关税、出口退税和进口暂定税等方面,包括特钢行业的直径700mm的合金钢连铸圆坯取消15%的出口关税,集成电路测试分选设备进口关税从5%降到2%,椰糠的进口关税从15%降至8%,丙烯酸钠聚合物进口关税从3%升至6.5%,同时出口退税率提高8%,PC钢棒出口退税率提高4%,SEBS树脂出口退税率提高8%,线路板用粘结片出口退税率提高4%。
国务院税则委员会每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税则》进行修订完善。海关总署作为税委会的主要成员,每年在全国开展税则调研,组织各直属海关深入企业和行业协会,了解进出口税收政策实施中的问题以及调整诉求,形成税则修订调整建议上报税委会。
2016年,南京关区海关主动对接我省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经过调研向上提出22项税则建议,经过多方争取,已有7项建议落地实施,相关企业获得了实实在在的红利,也有力支持了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大口径合金钢坯为例,2017年开始取消其15%出口关税,该商品出口量将从零增长到年度3万余吨;PC钢棒出口退税率提高4%,相关企业全年将增加退税额2500万元;集成电路测试分选设备进口关税降低3%,直接为省内封装企业减少成本34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