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茂名检验检疫局在对自印度尼西亚装载液化丙烯的“DL DAISY”轮进行重量鉴定中,发现该轮短重达41.764吨,短重比例高达18.14‰,货值近3.38万美元,严重损害国内收货人的利益。
经核查,此次短重的主要原因有:一是该轮在装货港装载货物前,因船舱内剩余大量前航次货物,需用大量氮气将前航次货物顶出货舱才能保持本航次货物纯度,所以进行了两次装载,导致卸货后期无法提供足够的卸货压力,无法完全卸清所装货物;二是因船方船期紧张,在明知卸货压力不够的情况下,无法延长卸货时间,最终导致短重。
对于短重批次,茂名局及时出具了重量鉴定证书积极帮助企业索赔。在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国内收货方加强装船前检验并在合同中明确以卸货港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数重量证书为结算依据,并且在租用运输工具时,应了解其装/卸载性能及历次运输记录,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邓 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