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质检总局关于进口化妆品境内收货人备案和信息记录工作的部署和要求,1月13日,厦门检验检疫局举办了化妆品收货人专题培训,辖区内40余家进口化妆品企业参加。
培训会上,受理备案工作的负责人详细解读了质检总局《进口化妆品境内收货人备案、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2016年第77号公告)的出台背景、重要意义、法律依据、主要内容等,重点介绍了备案系统的基本功能、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等,并对企业关注的相关问题逐一解答。
据悉,进口化妆品境内收货人备案和信息记录工作将于2017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目前企业可按照要求申请备案,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确保进口化妆品贸易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