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沈阳海关和大连海关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大连海关 沈阳海关关于支持辽宁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
措施共有25项,在深化改革、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方面,两地海关提出要针对海关在上海自贸区试点的14项可复制可推广便利化措施,结合辽宁实际,选择适合的项目积极向海关总署申请复制和推广试点。9月1日起,沈阳海关先期对外公告实施了“批次进出、集中申报”、“简化无纸通关随附单证”、 “集中汇总纳税”、“区内自行运输”等制度。
在“集中汇总征税”模式下,企业可以在提供有效担保后,对一个月内已放行的货物进行集中支付税款,降低企业的资金压力和纳税成本。“批次进出、集中申报”改变以往“一票一报”的作业模式,货物在进出后30天内实行集中申报,可以为企业节省大量经营成本,还将增强货物进出的灵活性。“区内自行运输”允许区内企业使用非海关监管车辆,在关区特殊监管区域间自行运输货物,帮助企业降低物流成本。
在营造良好进出口环境、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方面,两关提出要推进简政放权,取消联网报关审批,简化统计数据咨询服务流程、改进制卡窗口服务等审批。
(记者 孙明鑫、包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