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丽丽
8月16日,因未按规定对3个收寄的包裹进行实名登记和开包验视,温岭市城西某快递公司被依法处以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这是落实“快递实名制”后,台州市开出的首例罚单。
该快递公司位于城西街道九龙大道,早在7月26日就因没有实名登记和开包验视被城西派出所责令限期整改,并处警告。在这之前,城西派出所多次召开邮寄递行业会议、进行培训及开展检查。
8月10日晚上8点,城西派出所民警再次对该快递公司进行检查,发现有3个包裹,不仅没有进行实名登记,快递员也没有对包裹进行安全检查和开包验视,存在安全隐患。
快递员赖师傅解释称,这3个包裹都是同一个寄件人叶女士的。当天晚上6点左右,因为是晚饭时间,叶女士急着回家,赖师傅看是老客户,没有查看包裹就走了。“想不到2个小时后,你们派出所的人来检查了。”赖师傅说。
民警批评了赖师傅并告诉他,由于物流、寄递渠道具有快捷便利、人货分离的特点,不法分子就是利用一些物流寄递企业的管理漏洞去传递非法出版物、枪支弹药、危爆物品、管制刀具、毒品等禁寄物品,只有制定收寄验视规程,实行实名登记,才能减少企业及其人员的从业风险和安全隐患,确保社会安全。
经过教育,赖师傅保证以后收包裹时,一定严格执行100%实名登记、寄递物品,100%开包验视和100%进行X光机扫描。当得知公司被罚款2万元后,赖师傅表示:“实名登记和开包验视还真不能只是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