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邮检办事处工作人员在对进境邮件实施查验时,在一件来自法国的邮件中,发现玻璃瓶装药剂,经进一步开箱检查后确定为A型肉毒毒素注射用粉末,中文俗称“德国肉毒”,共8瓶。
肉毒毒素属于生物物品,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肉毒毒素制剂属于特殊物品其中一种,按照规定要求,邮寄、携带的出入境特殊物品,应当在特殊物品交运前向目的地检验检疫局申请特殊物品审批。对不能提供《特殊物品审批单》的,检验检疫部门应当予以截留,予以退运或者销毁处理。
截至7月28日,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旅客携带物、入境邮件中共截获肉毒毒素、人体胎盘等特殊物品6批,614支。在此,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市民,出入境的微生物、生物制品、人体组织、血液及其制品,需申请办理特殊物品审批,方可出入境。
记者 肖雅文 实习生 冀雨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