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已在马鞍山、芜湖、铜陵、池州、安庆5个国家一类水运口岸,对进出口环节海关查验没有问题的外贸企业,免除吊装、移位和仓储费用。其中,免除的费用由中央财政负担。
免除的范围主要限定为外贸企业的集装箱货物和箱式货柜车运输货物,在海关查验环节发生、与海关查验工作直接相关的吊装、移位和仓储费用。但是,对于集装箱空箱和固体废弃物查验发生的费用,发生在企业自用场地由海关提供便利化查验优惠服务、不发生向第三方支付吊装、移位、仓储费用的,不纳入免除范围。对于因外贸企业未按照海关查验工作规程要求及时到场陪同查验,以及在海关放行后未及时提取货物产生的吊装、移位、仓储相关费用,也不纳入免除范围。
同时,安徽省对货运渠道通关环节查获案件将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查验、审单等通关环节发现的案件,根据有关规定,按照相应处罚幅度的上限进行处罚;对于从轻、减轻情节的认定,也将根据海关总署规定的认定条件,严格审查,从严掌握,不得放宽从轻、减轻的适应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