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临近,粽子是必不可少的传统食品,不少的企业想进出口粽子,但是含有肉类或蛋黄成分的粽子,均会因检验检疫的要求被限制进出口。珠海检验检疫局提醒市民,我国明确规定,含有肉类及禽蛋成分的肉粽、火腿粽及蛋黄粽等产品,因检验检疫的要求,实施准入制度。
据珠海检验检疫局介绍,按照我国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我国对肉类及其制品、禽蛋及其制品实施检验检疫准入管理。对于禽蛋及其制品仅允许台湾地区1家企业通过指定口岸对大陆出口。对于含肉的粽子目前尚未准入。如果在珠海市面上有境外或者国外生产的含肉蛋粽子销售,均是未经检验检疫的非法入境产品,存在着疫病的风险。
对于要出口含有肉类及禽蛋成分的肉粽、火腿粽及蛋黄粽等产品到境外及国外的加工企业,必须经检验检疫局备案,达到加工条件,原料、添加剂等均因经检验检疫局备案,产品必须经检验检疫合格,方允许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