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内蒙古检验检疫局代表国家质检总局向满洲里检验检疫局颁发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资格证书,标志着满洲里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正式获得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具备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资格。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资格是从事第三方委托性质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活动的基本要求。自2003年总局发布《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办法》以来,这项资格已经成为国内外贸易界选择检验公司的重要因素。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资格是保证采信第三方检验结果质量和效果的前提条件,伴随着上海自贸区政策在全国的复制推广,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的作用将进一步凸显。
自2016年6月1日起,满洲里局技术中心将正式具备开展矿产品、化工品、金属材料、石油及石油化工品、煤炭及煤化工产品、塑料原料、化肥、粮食及农产品的检验鉴定、木材检尺的第三方检验鉴定业务资格,为进一步将检验检测机构做大做强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