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验货后签收”本是消费者收快件的权利,广州市民林女士在验收货物时,却被安能物流公司要求收取20元的开箱费。事后她准备投诉时发现,很多消费者都和她有过类似遭遇。记者先后拨打几家较大型物流公司的客服电话查询开箱验货一事,发现有部分在收费,且收费标准不一。
“开箱费”缺乏法律依据和行业规定,属于快递物流公司自行开立的收费项目,而且,收费标准不统一,完全是快递公司自主决定。可见,快递“开箱费”存在不合法、不合理、不标准等诸多问题,涉嫌霸王条款,需要予以制止。
2012年开始实施的快递服务新标准,明确了“先验货后签收”的原则,并对快件分类处理、区别对待,分为普通快件和网购快件,制定不同签收服务规程。对网购快件,主要根据快递服务组织和寄件人(商家)的约定,但新标准里并无规定“开箱费”,这就给快递公司留下了可乘之机。出于保障消费者利益的考虑,监管部门应当给予明确,不能任由快递公司自行其是,弄成了乱收费。当然,最关键的还是要加强快递公司的规范化管理,从源头上杜绝此类不合理收费。
江德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