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马连华
为规范和加强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工作,保障进口食品接触产品质量安全,国家质检总局于今年3月28日发布了《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工作规范》。昨日,记者获悉,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于5月1日起开始受理进口食品接触产品备案工作。
据介绍,此项备案实施自愿原则,食品接触产品进口商或者进口代理商可根据需要,持相关资料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备案,检验检疫机构将对已备案并经货证核查合格的进口食品接触产品实施抽查检验检测;对未备案的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检疫机构对其实施批批查验。
《进口食品接触产品检验监管工作规范》适用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内检验监管条件包括M或R的进口食品接触产品的检验和监督管理。主要包括:与食品或食品添加剂接触的纸、竹木、金属、搪瓷、陶瓷、塑料、橡胶、天然纤维、化学纤维、玻璃等材质及其复合材质的容器、用具和餐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