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从山东济宁检验检疫局获悉,山东检验检疫局于今年起将“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行政许可部分权限下放分支局,为做好承接工作,济宁局整合人才资源,强化学习,实现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工作平稳过渡。
一是强化业务学习,线上线下齐头并进。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工作作为济宁局新职责、新业务,强化学习和思考,用知识武装头脑,尽快适应岗位需要尤为重要。重点是做到“两个结合”:一是自学与求教结合。工作人员集中时间和精力,对总局160号令及相关配套文件认真自学,同时与省局及兄弟局加强工作联系与沟通,利用建立的工作交流微信群,对在学习体系文件过程中不明不清的问题,随时向专家求教求解,获得指导和帮助;二是线下与线上结合。线下学习掌握特殊物品检疫审批工作程序和流程要求,线上及时熟悉了解“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管系统”的各项功能和操作,使线上受理审核与线下程序要求知行合一,确保行政审批事项“接得住、审得准”。
二是整合人才资源,顺利开展审批工作。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工作专业性强,工作时效性要求高,为确保审批质量,济宁局打破部门限制,从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抽调具备医学背景的2名专业人才,与卫生检疫监管科的同志一起共同组成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工作协作组,分管局长任组长,按照分工,分别承担受理、查验、初审、复核等岗位职责,并在总局“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管系统”进行了网上注册。协作组在组长的带领下,开展了对辖区申请单位的现场考核和入境特殊物品的风险评估工作。
三是注重信息公开,外网发布许可事项。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结合山东局行政许可委托书的委托权限范围,济宁局对质检总局规章要求和山东局作业文件进行了细化、转化,编写《济宁检验检疫局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服务指南》,通过济宁局对外网站向社会公开,方便企业及个人网上查询和办理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事项。
(狄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