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关总署正式下发《关于执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新的监管要求有关事宜的通知》,全面敲定了有关新政过渡期政策的执行细节。这份《通知》中明确,过渡期内,在上海、杭州、宁波、郑州、广州、深圳、重庆、福州和平潭10个试点城市,继续按照税收新政实施前的监管要求进行监管,即“一线”进区时暂不验核通关单,暂不执行“正面清单”备注中关于化妆品、婴幼儿配方奶粉、医疗器械、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的首次进口许可证、注册或备案要求。
海关总署正式下发海淘新政过渡期政策
www.jctrans.com 2016-5-26 16:06:00 金陵晚报
导读:日前,海关总署正式下发《关于执行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新的监管要求有关事宜的通知》,全面敲定了有关新政过渡期政策的执行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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