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通长春至欧洲公路铁路多式联运干线——“长满欧”,是吉林省对外开放的重要通道。为促进区域港口物流经济快速发展,长春海关大力支持“长满欧”协议车队申请海关监管拖车业务。近日,长春海关审批的首个《车辆载货登记簿》正式发放。
审批的5辆公路海关监管车将“专车专用”,成为“长满欧”东端公路内支线的主要运输工具。这意味着“长满欧”结束了需调拨外地海关监管车来完成东端公路铁路联运的历史,将有效节省物流运输时间和成本,大大提升对转关货物和海关监管货物的集货能力,再次提高“长满欧”在现行中欧铁路班列中的竞争力。
据介绍,海关监管车是专门用于运输海关监管货物的封关车,用于运输海关的监管货物从一个海关监管区到另一个监管区。如通过“长满欧”从欧洲抵达长春的进口货物,入境时并没有清关,需要运输到货物目的地海关清关,就需要海关监管车来完成运输。海关监管车需要向海关申请,在海关注册备案后,才能承运海关监管货物。
(记者 毕玮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