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云南检验检疫局与云南省商务厅在昆明地区试点启动检商“三证合一”工作模式,将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原产地证申报企业备案和商务部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三证合一”。
“三证合一”以“信息共享、执法互认”为基础,按照“统一受理、一次审核、一次发证”模式,将“企业备案登记依次申请”改为“企业一次申请”,由商务部门统一受理,检验检疫机构与商务部门一次审核。检验检疫机构不再发放《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和《原产地证申报企业备案登记证》,改由商务部门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上加注报检企业备案号及原产地证申报企业备案号信息。
“三证合一”制度实施之前,企业需携带申请材料到商务部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手续后,再到检验检疫部门办理报检企业备案、原产地证申报企业备案。新制度实施后,申请人只需向商务部门提交一份申请材料,经审核通过并完成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即视同完成检验检疫部门对报检企业和原产地证申报企业的备案。
(艾 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