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横琴自贸试验片区举行挂牌一周年新闻发布会上,拱北海关副关长熊振国宣布推出内澳海关H986机检结果参考互认等12项海关创新举措,进一步开展海关监管制度创新、落实简政放权、支持产业集聚发展,促进横琴自贸片区贸易更加便利、特色产业更加集聚、营商环境更加优化。
据了解,12项措施突出3方面:一是突出制度创新和全面深化改革的系统协同推进,将海关业务改革优先统筹纳入横琴先行先试,系统谋划改革创新;二是突出粤澳深度合作,以珠海口岸查验机制创新、中拉中葡商贸平台、国际旅游岛建设等珠澳重点合作项目为抓手,打造横琴经验;三是突出横琴创新要素平台作用,支持开展各类新型贸易业态,加强横琴与区外区域联动发展,推动旅游、商贸高端特色产业在横琴区内集聚,做大做强。
12项创新措施包括:
内澳海关H986机检结果参考互认。
做法:在内澳海关合作框架下,在横琴口岸率先开展拱北海关与澳门海关查验部门H986机检设备检查结果参考互认,互认范围由小客车逐步扩大到货车及货物。意义:落实国务院口岸查验机制创新工作要求,加强内澳两地海关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合作,提高通关效率,便利货物贸易往来。
港澳跨境会展品便利通关。
做法:针对不同类型港澳跨境会展的特殊监管要求,探索实施保税入区、免证进出境、监管证件负面清单等措施,提供预约通关、专用通道等便捷服务,支持港澳企业举办跨境会展服务。意义:充分发挥横琴分线管理优势,简化跨境会展品的通关手续,降低企业通关成本,推动横琴与港澳会展业协同发展,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化发展。
简化ECFA项下澳门中转货物直接运输通关手续。
做法:经澳门转运、从横琴自贸试验片区申报进口的ECFA货物,进口货物收货人可以《转运申报单》作为有关货物符合直接运输规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交澳门海关出具的《海关确认书》。意义:实施后ECFA货物经澳门中转时间减少0.5-2天,降低企业中转成本,促进与台湾经贸往来。
知识产权易保护。
做法:由知识权利人委托横琴国际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向海关办理提交符合法律规定的现金或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担保等海关手续,便利企业快速维权。意义:提高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执法效能,建立企业知识产权信息共享机制和共宣共培机制,打造自贸区法治化营商环境。
报关单状态实时自助查询(互联网+自助通关)。
做法:在横琴自贸片区率先推出拱北海关关企通移动应用,实现报关单状态的实时推送和自助查询,更方便企业用户利用移动互联网随时随地进行关企间沟通联系,服务企业新需求。意义:运用互联网思维重构海关职能实现方式,提高海关监管服务水平,便利企业通关信息查询,努力打造掌上智慧海关。
澳门小商品关检合作快速通关。
做法:创新正面清单+简化归类+简化通关单澳门小商品快速通关管理模式。建立澳门小商品关检合作快速通关商品正面清单,对清单内符合规定的商品,海关实行合并归类简化申报管理,检验检疫部门实行简便入境货物通关单管理。意义:落实国务院三互大通关建设,提高澳门小商品通关效率,压缩报关报检费用,从而降低了企业通关成本,支持澳门小微企业在横琴创业发展,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化发展。
深化一机一台、合作查验、分别处置通关模式。
做法: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各自的职责使用同一X光机、同一屏幕对进境旅客行李物品进行机检、审像,协同查验;如查验发现异常,海关、检验检疫部门则依据自身职责分别在后台进行处理。在此基础上,将关检双方合作模式规范化,制定操作指引、统一业务单证。意义:深入推进口岸管理部门三互及口岸查验机制创新,减少重复查验,减少旅客的通关环节和通关时间,提升口岸区域执法效率和口岸综合治理能力。
海关工商信息互换共享。
做法:开展进出口企业联合实地检查,参考互认检查结果;探索实施高风险企业协作监管,加强信息互换共享、知识产权保护、政府智能化监管服务、失信企业联合惩戒等方面合作。意义:深化拓展海关与工商部门合作空间,突出对商事主体中后期管理,提升综合治理能力,营造区内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助力横琴诚信岛建设。
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保税交易。
做法:支持横琴设立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交易平台,允许大宗商品以保税监管状态进行仓储、展示、交易。意义:发挥横琴要素平台优势,推动中拉商贸平台建设,拓展与一带一路国家经贸发展。
货物状态分类监管。
做法:允许非保税货物进入横琴仓储,与保税货物共同参与集拼、分拨,根据国内外采购订单最终确定货物实际离境或返回境内区外。意义:以国际先进做法为标准,以企业诉求为导向,以适应各种不同业态、满足区内企业保税加工、保税物流和保税服务等多元化的业务发展需求。
海关审批事项目录管理。
做法:对海关行政审批和内部核批事项实行目录管理,明确海关执法权责边界,推进行政审批事项一个窗口受理;规范海关自由裁量权,细化裁量基准和程序,推进关区内执法统一性建设。意义:落实简政放权要求,打造横琴自贸试验片区公开、透明法治化营商环境。
加工贸易行业分类监管。
做法:创新完善加工贸易业务管理模式,以企业、行业作为管理单元,区分行业特点、商品属性、各监管环节要求,实施有针对性的、与企业实际相符的、差别化的管理。意义:通过加工贸易行业分类管理,统一规范关区执法行为,提高海关监管效能,便利企业办理业务,随着该项制度深入实施,关区受惠企业面不断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