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昆山检验检疫局在对一批来自中国台湾的平板电脑数据同步移动推车进行检验时,发现其未按要求加施“CCC”标志。该批推车共50台,货值92485美元,用于平板电脑批量数据同步,并提供充电功能。其生产企业在中国已获得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但未对此次进口的移动推车加施认证标志,检验人员对该批货物进行了暂时封存。
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五条和二十六条的规定:强制认证产品获得认证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允许进口。未按规定使用认证标志的,责令改正。据此,昆山检验检疫局立即要求企业封存该批货物,待企业补贴合格的CCC认证标志后方允许其进口、销售。
凌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