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昆明海关已出台了19条措施,以优化开放平台、推进互联互通、深化关企合作、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和新型贸易业态发展、加强海关国际合作交流等内容为重点,发挥好海关促进贸易畅通的职能优势,提升海关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更加主动地支持云南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系,助力辐射中心建设,助推云南实现跨越式发展。
在优化开放平台方面,将协助云南完善口岸规划布局,支持条件成熟时申报开放关累、田蓬、都龙、勐满、芒市机场、腾冲机场等口岸,支持孟连、盈江、章凤、南伞、片马、沧源等原二类口岸升格为一类口岸;加大全省口岸查验设施建设改造力度,改善边境口岸通行条件,依托科技创新加快监管场所规范化、卡口信息化建设;支持加快其他开放载体发展,积极支持中老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建设,在有条件的跨境经济合作区探索实行“一线放宽,二线管住、区内自由、封闭运行”的管理模式,支持云南加快建设瑞丽和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以及临沧等边境经济合作区。
在推进互联互通方面,协同口岸管理部门落实“三互”(即:口岸监管部门的信息互换、监管互认和执法互助), 深化关检合作“三个一”(即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探索推进“一站式作业”,积极推进云南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逐步推行“联合查验、一次放行”,多式联运“一次申报、指运地(出境地)一次查验”等监管模式;积极参与推进全国一体化通关,进一步提高无纸化作业的占比,全面推广集中汇总征税、选择性征税等税收征管模式;优化查验监管机制,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提高非侵入式查验比例,推广顺势监管模式,尽可能将海关监管顺势嵌入物流运转,继续推广“双随机”抽查机制;积极支持地方政府建设多式联运监管中心,提高多式联运管控的信息化、智能化、规范化水平。
在深化关企合作方面,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简化进出口企业注册登记,逐步推进建立企业主动披露制度,加强海关知识产权保护,落实“经认证的经营者”企业在互认国家享受通关便利优惠措施;加强外贸监测预警分析服务,发挥海关数据信息优势,及时准确反映地方外贸运行的基本状况、主要特点、发展趋势和有关规律,提出对策建议,为地方政府科学决策、企业发展服务;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对查验没有问题的企业免除相关费用。
在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及新型贸易业态发展方面,支持特色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支持云南口岸进境免税店发展,方便国内消费者在境内购买国外产品,积极支持昆明长水机场申报设立、建设保税航油库,认真贯彻落实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实施意见;支持打造国际旅游路线和会展平台,配合云南与沿线国家联合打造具有丝绸之路特色的国际精品旅游线路和旅游产品,协助推进边境地区自驾车出入境管理办法的制定和落实,支持云南打造一批符合“一带一路”、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的国际及地区会展平台;支持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发展,充分利用云南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等平台,建立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监管模式,推动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监管中心及海关快件监管中心建设,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设立其“海外仓”,利用保税物流功能拓展展示、展销业务。
在加强海关国际合作交流方面,积极参与云南相关国际合作项目,以服务“一带一路”国家战略为重点,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参与推进云南双边、多边、区域等各领域务实合作,利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大湄公河次区域、云南—老北、云南—泰北、滇缅合作论坛等合作机制,扩大海关国际影响力,推动实现“关通天下”;健全完善昆明海关与越南老街省、河江省、奠边省、海防市海关局定期会晤机制;健全完善昆明海关与老挝、泰国相关海关三方联络员会议制度;加强与缅甸相关海关的交流合作。
记者 伍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