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倩 通讯员叶华丽
昨日,海关总署《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公告》正式执行。
据泉州海关介绍,与以往相比,本次填制规范修订主要对现行报关单填制字段进行了三方面调整:一是对部分字段文字进行了调整,使调整后的填制栏目与现行相关法律表述一致,如将原“经营单位”改为“收发货人”,将原“收货单位”改为“消费使用单位”等;二是删除了部分申报指标,如删除了“结汇证号/批准文号”、“报关员联系方式”等一批已失去法律依据或不具备监管意义的申报指标;三是新增了报关单字段,如将“特殊关系确认”、“价格影响确认”、“支付特许权使用确认”等以往补充申报环节填报的内容进行了前置。
同时,新修订的规范将商品项指标组上限由20项调整为50项,不仅解决了由商品项数限制导致的物流凭证拆分问题,同时也为少则几十项、多则几百项的对台小额贸易货物通关节省一倍以上的报关费用,将为企业带来新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