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卢超颖
记者从厦门海关了解到,在开展打击走私“五大战役”过程中,他们成功查获1起走私进口印尼产冻鱿鱼案件。经进一步追查,目前总立案案值已高达5.96亿元,这也是该关近年来查获的最大一起冻品走私案件。
2015年7月,厦门海关缉私部门进行网络数据分析时发现,晋江某进出口有限公司申报进口的冻鱿鱼数据十分“蹊跷”:该公司申报进口的印尼产冻鱿鱼价格长期固定在较小的区间内,价格波动非常小,这与海产品价格随季节、产量波动的客观规律明显不符。此外,其申报价格明显偏低,海关缉私人员判定,这其中存在以低报价格进行走私的重大嫌疑。
海关缉私人员随即对该公司进行突击检查,查获大量书证、物证。但是,狡猾的走私分子早就设置了账外账。经过思想动员,该公司内部人员承认手头保管了存有真实账目的硬盘。通过该硬盘中的往来账目,缉私人员顺藤摸瓜,将走私活动上线、广西某集团公司国际贸易部负责人“李总”抓获,并从“李总”随身电脑内发现全面反映真实交易情况的大量邮件资料。
将“李总”电脑中的邮件资料与物流、报关信息比对后,缉私人员进一步确认:广西某集团公司国贸部便是晋江某公司低价走私冻鱿鱼的上线!而正在此时,闻到风声的广西某集团公司迅速采取清理单证、销毁账册、遣散员工等措施,试图通过“毁尸灭迹”来干扰海关缉私工作。
面对走私分子的抵抗行为,厦门海关缉私人员对已掌握的物流、报关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分析确认位于福建漳州、泉州等地的实际收货单位,并将相关负责人陆续抓捕归案,进一步夯实广西某集团公司与晋江某进出口有限公司合谋走私冻鱿鱼的证据基础。与此同时,侦办人员对涉案人员展开强大的心理攻势,促使广西某集团公司总裁、董事长“吴氏”兄弟、财务总监任某于2015年12月陆续到案并交代相关情况。
原来,为逃避进口环节税款,广西某集团公司国贸部委托印尼发货商制作真假两套商业单证,一套反映了双方的真实交易情况,另一套则人为修改货物价格,专门用来向海关申报,对于两者之间的“差价”,则通过个人账户转账等方式支付,从而逃避国家的外汇管制。
上述单证准备妥当后,广西某集团公司通过QQ联系晋江某进出口公司,委托后者利用伪造单证从晋江陆地港申报进口印尼产冻鱿鱼,通关后再运至广西某集团公司位于福州的分支机构,由该分支机构发货至位于泉州、漳州等地的实际买家。经过多次交易,这些走私进口的冻鱿鱼大部分进入了酒店、餐馆的饭桌或路边的烧烤摊,另一些则成为食品工厂生产鱿鱼丝的原材料。
经海关缉私部门初步查证,自2012年以来,涉案的广西某集团公司国贸部、晋江某进出口公司与印尼发货商通过制作并使用虚假发票等商业单证,以低于口岸平均价格70%的幅度走私进口印尼产冻鱿鱼4000余吨,案值1.5亿元。后经深挖扩线,办案人员查明,晋江某公司法人代表邱某还以其实际控制的福建某公司和晋江某公司名义,长期承揽内地10余家不法货主“包税”订单需求,以同样方式低报价格走私进口冻鱿鱼,案值约4.46亿元。
据厦门海关人士介绍,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办过程中,截止目前已抓获涉案人员18名,总案值达5.9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