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榆林检验检疫局了解到:“十二五”期间,榆林检验检疫局将“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12字方针一贯到底,各项事业取得长足进步。该局先后被评为“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国质检系统首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把关服务措施更加得力。“十二五”期间,该局开展“12个如何”研讨、征文活动,为质检事业发展建言献策,其中一篇征文获质检总局三等奖。召开全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会议,与全市12县(区)政府签订《合作备忘录》,制定出台《促进榆林外贸稳增长八项措施》,有针对、有侧重地采取“一县一策”“一企一策”等帮扶措施,服务榆林外贸稳定增长。与榆林学院、科技局、陕煤集团等高校、科研院所和大型企业建立合作机制,形成检政企优势互补的工作合力。
检验监管改革扎实推进。制定出台《榆林出入境检验检疫事业发展指导意见》,切实推进检验监管模式改革,成立改进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检验检疫业务改革工作组和促进事业发展工作组;出台《榆林检验检疫局关于贯彻落实新形势下改进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工作。在陕煤物资公司建立陕北首家公用型保税库检验检疫监管区,将部分口岸功能“搬”到了榆林、“搬”到了企业,推动了上海自贸区可复制可推广检验检疫制度落地生根。全面落实省内“通报、通检、通放”要求,推行无纸化报检和通关无纸化等便利化措施,扎实推进窗口标准化建设,榆林外贸便利化水平显著提升。
服务发展成效更加凸显。“十二五”期间,共检验检疫进出口商品2.71万批,商品总值44.11亿美元。认真为榆林能源化工项目引进设备把关,为进口企业成功对外索赔500.99万美元,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了重点项目的建设进度。榆林工业产品出口取得历史性突破,华航能源有限公司生产的煤焦油首次顺利出口到法国,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公司生产的聚丙烯成功销往越南。榆林兰炭成功销往日本、伊朗等国家。累计使榆林出口产品获得国外减免关税优惠152.6万美元,较“十一五”末增长6.9%,累计减免检验检疫费85.39万元,是“十一五”末的4.63倍,降低了进出口成本。加大帮扶力度,服务榆林特色农业发展,扶持“横山大明绿豆”新开拓加拿大市场,帮扶绥德红枣、“绥德汉”炉馍、“老闫家”瓜子顺利出口加拿大、美国和法国等国家,马铃薯顺利出口马来西亚,荞麦时隔10年恢复出口,吴堡红枣首次顺利出口到日本,靖边菊芋、菊芋秆加工制成品顺利出口蒙古国。榆林的出口农产品种类达到8大类,涉及榆阳、靖边、定边、横山、绥德、佳县和吴堡等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