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总局日前召开的工作会议精神,强化沿边直属局与沿海发达直属局的联系与合作,近日,内蒙古出入境检疫检疫局和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江苏南京签署深化合作工作机制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
内蒙古检验检疫局和江苏检验检疫局在履行检验检疫执法把关职能、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形成了具有各自特色的资源优势,积累了大量具有互补性的工作经验和工作措施。多年来,双方在工作中已建立了相互协作、紧密配合的良好合作机制。《备忘录》的签署旨在进一步深化双方合作,共同打造沿海和沿边强局。
《备忘录》显示,双方将在探索科研课题研究方面与人才互动、绩效考核和质量管理体系工作经验交流、政策研究、“一带一路”战略及“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框架下的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业务改革信息化建设、机关党建工作、机关内部管理与制度建设,以及协调工作机制等八个方面全面建立合作工作机制。
《备忘录》框架下,苏(江苏)蒙(内蒙古)两地检验检疫部门将全面推进双方业务综合改革,创新检验检疫监管模式,优化检验检疫通关服务,合力推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深入落实“三个一”、“三互”工作部署,共同提高检验检疫服务大局的有效性,全力促进苏(江苏)蒙(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
《备忘录》签署前,内蒙古和江苏两局领导在南京召开了工作交流会。内蒙古局詹少彤局长、江苏局王伟局长分别介绍了两局检验检疫工作情况和地方外经贸发展情况。
期间,内蒙古局詹少彤一行在江苏局王伟局长陪同下,到江苏常熟局考察学习。内蒙古局黄勇副局长、满洲里局戎子斌局长以及内蒙古局办公室、人事处、机关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一同参加考察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