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动披露问题,海关酌情减责减罚。今年以来,已有76家辖区企业向青岛海关主动披露违规情事,海关依法减免税款滞纳金超2000万元,“主动披露”制度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青岛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原油进出口的贸易公司,也是“主动披露”制度的受益者。近日该公司向青岛海关主动披露存在漏报滞期费等运输费用问题,滞纳金得以依法减免。公司油品部经理尹吉昌表示,借助主动披露,企业可以更主动地对接海关管理规定,认真开展自查,提高守法自律意识和管理水平。
据介绍,“主动披露”是指企业对照海关监管要求,通过自我检查,主动将存在问题向海关报送的一种管理方式。2015年8月以来,青岛海关在部分行业开展深化“主动披露”试点工作,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也增加了“主动披露”制度。对于主动申报存在违规情事的企业,经海关确认属于企业主动披露处置范围内的,可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存在少缴、漏缴税款问题并主动补缴的,海关可以依法减免税款滞纳金。
青岛海关稽查处处长孙加林表示,“主动披露”制度改变过去“以海关为主”的监管模式,逐步向企业守法自律、海关重点稽查的综合治理模式转变,海关与企业间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转变为合作共赢关系。海关将继续推进相关工作,规范进出口企业行为,引导企业守法经营、自律管理,积极推进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