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0日,天津东疆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对一批来自智利的葡萄酒进行严格的单据审核和现场查验时,发现均未提供原文标签翻译件,且实际货物无中文标签,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合格的中文标签,检验检疫人员遂判定该批葡萄酒不合格,并第一时间通知进口商对该批货物进行标签整改,待包括中文标签在内的所有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并取得《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后,该批货物方可上市销售。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进口食品的消费量日益增大,国内消费者对进口食品安全也越发关注。天津检验检疫局通过对外宣传与内部培训、加强标签预审核和实货标签的检验、加强感官检验和符合性检测等措施,加强进口食品标签检验工作,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国内市场。所有标签不合格食品均进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了销毁、退运或技术整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