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周舜尧
日前,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快递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快递行业规模和竞争能力居中部前列,全省快递业务量超过20亿件,快递业务收入超过220亿元,年支撑国内网购交易额突破3000亿元,新增就业岗位5万个等一系列目标。
为此,意见提出,将发展快递业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中安排快递专业类物流园区、快件集散中心、城乡快递服务网点等基础设施用地,将智能快件箱等服务设施纳入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将城乡快递公共服务作为民生工程纳入各级政府工作计划。
同时,对利用闲置厂房、仓储用房发展快递业的,可暂不办理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变更手续。对入驻或租用海关特殊监管区或经所在地人民政府认定的物流园区、快递园区、工业园区、电商园区的快递用房,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租金减免或补贴。
在财税支持方面,对快递企业用电、用气、用热价格按照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快递企业可按现行规定申请省内跨区域经营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缴纳政策,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快递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依法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