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晓平 通讯员 吴丹
昨日,记者从厦门检验检疫局获悉,自10月31日起,对厦门检区所有入境非法检货物,根据企业自愿,可申请全面接受无纸化申报,且不受信用等级限制。
具体措施包括:入境非法检货物的合同、发票、装箱单、报关单等单证由无纸化报检单位自存;无纸化报检单位报检入境非法检货物时,通过无纸化管理系统上传报检单、代理报检委托书、提单等报检随附单证;各检验检疫机构以报检单位提交的电子报检信息为准,开展检验检疫工作;对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报检批次,通知企业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完整的报检随附单证,检验检疫机构需要审核随附单证的,可通知报检单位提交相关材料;在检验检疫工作中发现企业有违法或不诚信行为的,按规定中止其无纸化报检资质。
厦门检验检疫局相关负责人指出,该政策实施后,企业报检单证更加简化,省去了准备繁杂纸质材料的一系列工作,进口报检通关时间大大缩减,有利于进口企业“减负提速”及提高口岸通关效率,促进贸易便利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