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治理船舶违规挂靠问题。水路运输管理部门结合年度核查和日常检查,通过现场核查的方式,完成对所有水路运输经营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核查,治理经营资质不达标问题,加强监督检查,治理船舶违规挂靠问题。
二是治理船舶超载问题。强化船舶现场检查效果,按不低于2%的比例进行现场抽查。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强化对港口经营场所的监管,发现超载装卸作业及时制止。
三是治理船舶配员不足问题。结合船舶到港登轮检查或船舶安全检查,加强对船舶配员情况的检查,在专项行动期间覆盖所有内河营运船舶。
四是治理新建改建船舶检验质量问题。加强对专项行动期间新建或重大改建完工船舶的检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对客船、化学品船、油船、液化气船100%进行检查,对600总吨以上的普通货船按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抽查,对存在问题的船舶要督促整改。
五是治理涉企违规收费问题。加强对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监督检查,规范收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