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黄岛检验检疫局 曲立见
目前,我国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用户规模居全球第一,拥有丰富的数据资源和应用市场优势,数据已成为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国务院印发的《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指出,大数据已成为“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新途径”。大数据将为政府治理现代化提供强大支撑,驱动政府治理实现历史性变革。在大数据时代,检验检疫机构应树立大数据思维,运用大数据手段,推动检验检疫治理实现四个转变。
运用大数据推动单一管理向集成管理转变
部门内部管理的优劣直接决定治理能力的高低。传统的行政管理是单一的层级管理,以职能为中心,管理手段和要素单一、治理机制碎片化,导致有法不依、自由裁量权过大等问题。现代化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离不开信息化和数据的支撑。
检验检疫部门卫检、动植检、食品检验、工业品检验等职能平等平行,检疫、检验、监管、认证认可等手段综合运用,运输工具、货物、人员、企业等监管对象多样,这些都易造成检验检疫治理的碎片化、分割化。对检验检疫治理而言,大数据思维嵌入治理模式绝不能停留在传统管理模式的电子化,而要以数据为手段,在行政管理和业务管理中集成相关要素。需要指出的是,集成并不是单个元素的简单相加,而是各个元素互相渗透吸纳而成的新“有机体”,具体而言:一是在行政管理上,将传统的以职能为中心转变为以过程为中心,集成质量、绩效、风险等要素和要求,通过过程优化在横向上形成职能明确、密切协同的过程网,纵向上形成脉络清晰、指令畅通的过程树,全面提高内部运行效能;二是在业务管理上,依托信息设备和E-CIQ等系统,利用大数据的识别、记录、追溯、重现等能力,使治理过程处处留痕,行为可视化,将执法权力关进“数据铁笼”,确保服务外贸发展、层级权力监督制约等要求在通关全流程有效集成,用数据铁笼实现制度铁笼,确保检验检疫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
运用大数据推动单向治理向协同治理转变
我国传统的质量治理是纵向等级管理(同一部门内)、横向互不干涉(不同部门间)的治理结构,在管理当今质量问题的过程中捉襟见肘。大数据的出现为改变质量治理结构、提升质量治理能力带来了契机。目前,职责涉及质量安全等与检验检疫部门有交叉或关联的政府部门均有各自的信息资源和管理系统,部门间信息无法互联互通,形成信息孤岛。
运用大数据首先要求检验检疫系统内部进行纵向信息系统整合,建立联通各区域、覆盖全业务的统一信息平台。其次要求各部门进行横向信息系统整合,实现跨部门的政府信息资源共享,从而为执法互助提供数据保障。信息孤岛形成的表面原因是信息系统和规则不一致,深层次的原因是管理上的孤岛,即各部门各自为政,缺乏协调性。通过系统互联互通,统一数据流和深化大数据应用,消除信息孤岛推动消除管理孤岛,从而推动建立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进而推动形成宏观管理、行业监管、消费者参与、媒体监督、企业提质等多方参与的质量发展新格局。
运用大数据推动被动响应向主动服务转变
过去,政府服务侧重于“以政府为中心”,在公共事务中扮演主导性的角色,政府公共服务往往追求一体化、广覆盖,容易忽略群众多样化、差异化的需求。在互联网时代、大数据时代,政府服务则强调以用户为中心,以开放、互动、协作为特征。因此,检验检疫部门的服务理念应围绕企业和消费者,更加关注和呼应群众关切,逐步从“服务覆盖”向“服务体验”转变,从“被动提供”向“主动提供”转变。检验检疫机构可利用大数据高效生成、分析、反馈的特点,建立快速反应的扁平化政府回应机制,“让数据多跑路,让百姓少跑腿”,在降低服务成本的同时,为多样化、个性化服务开辟广阔空间。利用大数据全面感知和预测企业所需服务信息,对公共服务需求进行多维度多层次细分,及时发现需求热点,为用户提供个性化的服务。例如,利用后台数据分析关注热点实现场景式办公。开辟微信服务号,即时解答企业疑问。信息公开将过去群众看不见、摸不着的文件变成现在足不出户上网可得。探索开通检验检疫费用网上缴纳、移动支付渠道,方便企业等。
运用大数据推动粗放管理向精准管理转变
大数据时代整体性思维取代样本分析法成为主要思维方式,正如舍恩伯格所说:“在大数据时代进行抽样分析就像是在汽车时代骑马一样。”大数据思维具有关联性特征,从海量信息数据挖掘、整合过程中直接获得结果,思维方式从因果关系转变到相关关系。可见,大数据思维为全面系统认识事物和预测事物发展变化提供了重要手段。在集成、分析大数据的基础上,利用数学模型、仿真技术等方法,经过科学的程序和论证,提高检验检疫决策和执行的精细化水平。通过数据“留痕”、关联分析,对检验检疫数据进行全国范围内的交叉融合,精准掌握企业、个人等各类主体的真实状况,及时发现问题,从而进一步提升检验检疫监督管理的精准性和针对性。同时,通过深度数据挖掘分析,对市场主体的行为动向和违规违法风险进行趋势性、方向性预测预警,提高检验检疫超前预判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
在大数据时代,检验检疫机构应积极参与电子口岸建设,实现分散在各部门间贸易数据的共享、共用,推动建立统一的信息服务平台。在此基础上,实施布控、检验检疫、放行,改变因数据不全易被其他部门掣肘的状况,实现依托全面及时进出口数据的检验检疫闭环监管模式革新,实现对区域、行业质量状况更为准确的监测、分析、预测、预警,从而提高决策和管理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