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三季度,黑河检验检疫局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对报检的所有出境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免收出境检验检疫费共计42.05万元。其中:免收出境货物检验检疫费15.26万元、免收出境交通工具检疫费25.49万元、免收原产地审签费1.30万元。
黑河局在执行免收所有出境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检验检疫费基础上,为进出口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一是畅通渠道,及时公开、公示减免收费相关政策、文件;二是加强中韩、中澳自贸协定的宣贯,做到应签尽签;三是提供便利,设置业务咨询窗口,提供业务咨询,并接受企业和社会监督。